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48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4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489號原告達觀鎮A3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王甫勝 原告達觀鎮社區管理委員會(即A2區)法定代理人 張國強 原告達觀鎮萬象區管理委員會(即A6區)法定代理人 王彥文 原告達觀鎮A7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黃培英 原告達觀鎮B6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余國忠 原告達觀鎮B7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陳博文 原告新店雅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文華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憲勳 律師先位被告達觀鎮A1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陶秀慧 訴訟代理人 翁國彥 律師
黃旭田 律師備位被告詳如附表二之一所示.
陶秀慧被選定人). 傅文齊 被選定人).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翁國彥律師
黃旭田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0年8月30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林麗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8月30日
書記官黃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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