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3948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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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394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簡字第3948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卓佑昰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18382號),被告自白犯罪(原案號:111年度易字第987號),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文卓佑 昰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適用法條,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卓佑昰於本院準備程序之自白」外,餘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僅因貪圖己利,所為之詐騙行為,造成告訴人 姚治同 受有損害,所為實應嚴懲;復考量其於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惟尚未賠償告訴人等情,有本院公務電話記錄在卷可稽(見本院易字卷頁147、153),另斟酌被告素行非佳、本案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犯罪所得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儆懲。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詐騙告訴人之新臺幣3980元,並未扣案,被告亦未賠償告訴人,有前開公務電話紀錄在卷可按;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宣告沒收,並於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惟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刑法第38條之3亦有明文。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依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郭俊男提起公訴,檢察官高振瑋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張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千禾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附件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1年度偵字第18382號被告卓佑昰男25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里0鄰○○路0段0000巷00弄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卓佑昰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於民國111年3月12日,在Facebook臉書社團見姚治同張貼欲購買Switchlite主機及阿爾宙斯遊戲片之訊息,竟以通訊軟體Messenger與姚治同聯繫佯稱:有主機、遊戲片可出售云云,致姚治同陷於錯誤,於同日19時58分,前往高雄市○○區○○路00號全家超商,以繳費帳號繳付新臺幣(下同)3980元,用以支付卓佑昰購買「WePlay-線上桌遊吧」APP金幣費用,卓佑昰即因此詐得免於支付購買遊戲貨幣費用之不法利益。嗣姚治同察覺受騙,因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悉上情。
二、案經姚治同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卓佑昰於偵查中之供述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是被告申請使用等事實。2證人即告訴人姚治同於警詢中之指訴、告訴人提供之全家超商繳費證明、與被告間Messenger對話照片被告上開犯罪事實。3「WePlay-線上桌遊吧」遊戲帳號註冊資料、通聯調閱查詢單被告以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申請「WePlay-線上桌遊吧」遊戲帳號:Lovejc,該使用人於111年3月12日,即時透過OTP驗證得到APP金幣等事實。4本署110年度偵字第24485號、111年度偵字第7173、10519、14013、14664、17908號起訴書被告曾有6次相同詐欺手法詐騙被害人等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嫌。被告之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檢察官郭俊男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書記官林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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