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簡易庭94年度岡訴字第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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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岡訴字第8號
原 告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甲○○○
乙○○
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3 日
岡山簡易庭
法官秦慧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胡樂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