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9年度中簡字第2523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簡字第2523號
原   告  施繼智
被   告  吳洪偉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柯崑輝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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