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自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自字第二三六號
自訴人甲○○被告乙○○右列自訴人自訴被告詐欺案件,查其提出之自訴狀未依被告之人數提出繕本,核與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合,爰命於本裁定項欠缺,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自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自字第二三六號
自訴人甲○○被告乙○○右列自訴人自訴被告詐欺案件,查其提出之自訴狀未依被告之人數提出繕本,核與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合,爰命於本裁定項欠缺,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