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3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394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余錫岳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100年度執聲字第85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6749號被告余錫岳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該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次按犯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83條亦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意圖販賣而陳列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之物,其所犯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罪,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6749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品,既係屬犯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揆諸前揭說明,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本件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商標法第83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勇如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葉潔如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仿冒大耳狗零錢包│3件│├──┼──────────┼──┤│2│仿冒Kuromi零錢包│1件│├──┼──────────┼──┤│3│仿冒Kitty零錢包│1件│├──┼──────────┼──┤│4│仿冒Kuromi皮夾│2件│├──┼──────────┼──┤│5│仿冒Kitty皮夾│3件│├──┼──────────┼──┤│6│仿冒大耳狗吊飾│1件│├──┼──────────┼──┤│7│仿冒Kuromi吊飾│1件│├──┼──────────┼──┤│8│仿冒美樂蒂電玩套│1件│├──┼──────────┼──┤│9│仿冒美樂蒂拖鞋│1雙│├──┼──────────┼──┤│10│仿冒大眼蛙鏡子│1件│├──┼──────────┼──┤│11│仿冒美樂蒂鏡子│1件│├──┼──────────┼──┤│12│仿冒大眼蛙梳子│1件│├──┼──────────┼──┤│13│仿冒大寶筆│1件│├──┼──────────┼──┤│14│仿冒Kitty鬧鐘│1件│├──┼──────────┼──┤│15│仿冒Kitty筆│2件│├──┼──────────┼──┤│16│仿冒大寶手機套│1件│├──┼──────────┼──┤│17│仿冒美樂蒂手機套│3件│├──┼──────────┼──┤│18│仿冒大耳狗手機套│1件│├──┼──────────┼──┤│19│仿冒小天使手機套│1件│├──┼──────────┼──┤│20│仿冒大耳狗化妝包│1件│├──┼──────────┼──┤│21│仿冒Kuromi化妝包│1件│├──┼──────────┼──┤│22│仿冒大耳狗證件套│2件│├──┼──────────┼──┤│23│仿冒Kitty證件套│1件│├──┼──────────┼──┤│24│仿冒大寶證件套│1件│├──┼──────────┼──┤│25│仿冒美樂蒂證件套│1件│├──┼──────────┼──┤│26│仿冒Kuromi筆袋│1件│├──┼──────────┼──┤│27│仿冒哆啦A夢遊戲盒│1件│├──┼──────────┼──┤│28│仿冒哆啦A夢證件套│3件│├──┼──────────┼──┤│29│仿冒哆啦A夢筆袋│3件│├──┼──────────┼──┤│30│仿冒哆啦A夢零錢包│4件│├──┼──────────┼──┤│31│仿冒哆啦A夢梳子│1件│├──┼──────────┼──┤│32│仿冒哆啦A夢筆│1件│├──┼──────────┼──┤│33│仿冒哆啦A夢手機套│1件│├──┼──────────┼──┤│34│仿冒哆啦A夢鏡子│1件│├──┼──────────┼──┤│35│仿冒哆啦A夢吊飾│2件│├──┼──────────┼──┤│36│仿冒蠟筆小新吊飾│1件│├──┼──────────┼──┤│37│仿冒櫻桃小丸子零錢包│1件│├──┼──────────┼──┤│38│仿冒櫻桃小丸子筆袋│1件│├──┼──────────┼──┤│39│仿冒大耳狗筆袋│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