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1606號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60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賭博等


主文丙○○共同以賭博為常業,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玖仟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以賭博為常業,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乙○○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賽馬三人座」壹台、「滿貫大亨」柒台、「瑪琍列車」貳台、「皇冠列車」貳台、「超越顛峰」肆台、「滿天星水果盤」壹拾貳台、「幸運數字柒支撲克」伍台、「超八水果盤」肆台、「水果盤變異體」伍台、「小丑麻將」肆台等電動賭博機具合計肆拾捌台、電玩IC板伍拾壹塊、代幣壹大袋、保留卡陸拾肆張以及賭資新台幣伍萬伍仟陸佰元均沒收。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