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135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135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9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三五二號
聲請人港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催字第六六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陳映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高玉彬~F0~T40┌──────────────────────────────────────────────────────┐│支票附表: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六六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鋒謦企業有限公司葉│台灣土地銀行土城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叁萬壹仟零壹拾伍│0000000││││春和│行││元│││├─┼─────────┼─────────┼───────────┼────────┼────────┼──┤│2│鋒謦企業有限公司葉│台灣土地銀行土城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壹萬玖仟零壹拾柒│0000000││││春和│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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