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64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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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6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0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64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於臺灣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行)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
刑事第十七庭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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