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147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四七三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八二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法官張益銘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院書記官陳純姃附表:
┌──────────────────────────────────────────────────┐│股票附表: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四七三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亞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六││1│1000││├─┼───────────────┼──────────────┼────┼───┼────┼───┤│2│亞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八││1│1000││├─┼───────────────┼──────────────┼────┼───┼────┼───┤│3│亞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