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除字第478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除字第478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除字第四七八一號
聲請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增榮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一二九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詹文馨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書記官唐步英~F0~T48┌──────────────────────────────────────────────────┐│附表: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一二九一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二─三││壹│壹仟││├─┼───────────────┼──────────────┼────┼───┼────┼───┤│2│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三─五││壹│壹仟││├─┼───────────────┼──────────────┼────┼───┼────┼───┤│3│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四─七││壹│壹仟││├─┼───────────────┼──────────────┼────┼───┼────┼───┤│4│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五─九││壹│壹仟││├─┼───────────────┼──────────────┼────┼───┼────┼───┤│5│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六─0││壹│壹仟││├─┼───────────────┼──────────────┼────┼───┼────┼───┤│6│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七─二││壹│壹仟││├─┼───────────────┼──────────────┼────┼───┼────┼───┤│7│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八─四││壹│壹仟││├─┼───────────────┼──────────────┼────┼───┼────┼───┤│8│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五九─六││壹│壹仟││├─┼───────────────┼──────────────┼────┼───┼────┼───┤│9│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六0─二││壹│壹仟││├─┼───────────────┼──────────────┼────┼───┼────┼───┤│0│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八0─ND─二七三七六一─四││壹│壹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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