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交聲字第7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8年度交聲字第727號原處分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代表人 王國材 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中華民國98年3月9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高市交裁字第裁00-00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下稱異議人)所有之車號00-0000號自用一般小客車,不依限於民國97年
7月21日參加定期檢驗,逾定檢日期6個月以上,經原處分機關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查證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1400元,並註銷牌照等語。
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因財務困難而無法如期繳納車輛牌照稅,因而造成想驗車卻不能驗車之情形,並非異議人故意不依期限檢驗車輛,目前牌照稅經由法務部高雄行政執行處准以分6期繳納,最後繳清日為98年5月17日,當繳清牌照稅後,異議人即可辦理車輛定期檢驗,為此聲明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云云。
三、按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汽車檢驗應按指定日期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領有牌照之汽車,其出廠年份,自用小客車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但自用小客車使用液化石油氣及壓縮天然氣為燃料、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5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但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每年至少檢驗3次。營業大客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其他汽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後1個月內持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檢驗。但自用小型車申請檢驗,免持新領牌照登記書,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6條、第44條第1項亦有明文。
四、經查:㈠本件異議人之車號00-0000號自用一般小客車,不依限期於
97年7月21日參加定期檢驗,逾定檢日期6個月以上之事實,異議人並未爭執,且有高雄市監理處高市府交監一字第302715015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原處分機關高市交裁字第裁00-000000000號裁決書在卷可稽,違規事實應可認定。
㈡次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15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92條第3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15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舉發通知單業於97年9月19日送達異議人位於高雄市○○區○○○路○○○號4樓住所,並大順伯爵大樓管理中心管理員簽名代收等情,有高市監理處送達證書影本1紙在卷可參,則異議人即可根據該舉發通知單上之「應到案日期(97年10月28日)」、「應到案處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舉發違反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1項:逾期1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等內容,遵期到案繳交罰款,或對其違規之行為到案陳述意見,然觀遍全卷均查無異議人於應到案日期前向原處分機關陳述意見之書面資料,則原處分機關依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逕行裁決,並無違誤。
㈢公路法第75條固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
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屆期不繳納者,處新臺幣3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檢驗。」,惟由異議人所提出之「牌照稅」分期繳款收據可知,異議人並非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應無上開規定停止車輛檢驗之適用,且依高雄市監理處98年4月20日高市監一字第0980009169號函之說明,高雄市監理處汽車定期檢驗作業規範尚無就積欠使用牌照稅之車輛禁止檢驗登記之情事,有上開函文在卷為憑,則異議人謂其因未如期繳納車輛牌照稅,因而想驗車卻不能驗車云云,實屬無據。
五、從而,異議人上揭自小客車不依限參加定期檢驗,逾定檢日期6個月以上之違規事實,既可認定,原處分機關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1400元並註銷牌照,於法並無不當,本件異議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交通法庭法官曾鈴媖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8年5月6日
書記官李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