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5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505號原告 劉莊 金花訴訟代理人 劉麗君 被告 韓幸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許嘉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書記官陳杰瑞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5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505號原告 劉莊 金花訴訟代理人 劉麗君 被告 韓幸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許嘉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書記官陳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