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上訴字第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87號上訴人即被告 田美香 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行送達之文書以其所在不明,無從送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葉居正
法官陳欽賢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魏芝雯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上訴字第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87號上訴人即被告 田美香 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行送達之文書以其所在不明,無從送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葉居正
法官陳欽賢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魏芝雯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