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附民字第6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102年度附民字第656號原告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法定代理人 周啟天 訴訟代理人 劉嘉裕 律師被告 莊雲伍
邱爾全偉恩營造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蔡耀偉 被告 蔡俊賢
中新營造有限公司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陳英玉 被告 林清河 上列被告因102年度訴字第1514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8月14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劉麗瑛
法官蔡家瑜法官戴嘉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秀如中華民國1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