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上字第2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05年度上字第296號上訴人 張秋德
聖基企業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吳金蟬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素惠 律師
林婉昀 律師被上訴人 盧正來 訴訟代理人 劉喜 律師複代理人 陳衍仲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
民事第一庭受命法官許秀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麗琴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