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交簡附民字第1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游雪萍
李忠城 被告 李俊源
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蘇南州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99年度交簡字第258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2月7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吳勇輝
法官程克琳法官熊祥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幸萱中華民國9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