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58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5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588號聲請人 紀廼淳 代理人 蕭月足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2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催字第44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1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劉逸成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
書記官李宜蓁┌──────────────────────────────────────────────────┐│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99年度催字第445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2│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3│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4│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5│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6│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7│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8│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9│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10│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11│友傳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張│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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