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交聲字第10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8年度交聲字第1092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異議人 賴衡垚 即賴衡垚建築師事務所即受處分人上列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所為之裁決(中監違字第裁60-GE0000000號裁決書),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處分撤銷。
賴衡垚不罰。
理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受處分人即異議人賴衡垚所有NS-1758號自用小客車於民國97年12月21日23時許,在臺中市○○路與崇德路口處,經警當場舉發有「領有號牌未懸掛」之違規。
原處分機關於98年3月2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第2項之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新台幣(下同)5,400元,並吊銷牌照等語。
二、聲明異議意旨略以:NS-1758號小客車於曾因前保險桿撞損,檢修後車牌無法妥當鎖回,致車牌鬆動曾掉落;當日晚上10時左右,異議人之子 賴可謙 發現車牌掉落,但賴可謙交車給異議人之前妻 徐妙貞 時,未告知徐妙貞車牌掉落的真正原因。後徐妙貞駕駛該車單獨返家,行至五權路與崇德路口時為警攔下;徐妙貞未打手機給賴可謙查證,猜測是因洗車掉落,才告知警察是之前洗車時掉下的,並非故意不依指定位置懸掛云云。
三、經查:
(一)異議人前開小客車之前保險桿曾於97年8月8日連同水箱護罩等零件更換,有異議人提出之「展位汽車實業有限公司委修單」1紙附卷可憑;而異議人上開小客車前保險桿懸掛車牌之位置於遭開單告發後,已重新僱工鑽孔,以新螺絲固定,並留有原來螺絲釘所在位置的舊孔,亦有異議人提出之照片2紙可證;足見異議人陳稱係因前保險桿檢修後施工不良,造成車牌會有鬆脫之情形,堪信為真。
(二)證人即開立舉發通知單之員警甲○○到庭亦證稱:97年12月21日晚上10時至12時,我執行三個人的巡邏勤務,在崇德路與五權路口的交岔路口,發現有1輛車,後方有車牌,前方未掛車牌,我請駕駛下車瞭解狀況,駕駛人(即徐妙貞)說之前洗車不小心損毀,當時車牌是從車內拿出來,從車內何處拿出來,我沒有注意到;我問是否今天發生的,她說不是,而說是之前,但沒說是幾天之前等語。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規範目的,乃在利於辨識車籍與特定車輛,對交通秩序之維護及確保道路使用之人安全,具有事後規制、追究之作用;因汽車未懸掛號牌,足以造成車輛行駛於道路發生事故或其他違規行為時,交通稽查或刑事偵查之事後追究、管理機制無法發揮之危險。惟一般以科學儀器採證,通常循車輛之行進方向即後方拍照或攝影;肇事之車輛逃逸時,在日常的經驗上,亦罕見以倒車之方式離開現場,被害人或目擊證人都是自後方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異議人上開的小客車後方仍懸掛車牌,業如證人甲○○之證言,並有證人甲○○所提出之當日取締採證過程的上開小客車後方照片1張附卷可證;顯認異議人並無出於逃避稽查、追緝之動機,故意不懸掛前車牌。
(三)又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行政罰法第7條定有明文。異議人小客車之前車牌未依規定懸掛,不是異議人故意為之,業如前述;惟異議人有無過失可言?NS-1758號小客車於97年12月21日原由證人賴可謙駕駛,在晚上10時始發現車牌掉落地面;證人賴可謙將小客車交予證人 賴妙貞 使用時,因疏失而未提醒告知賴妙貞,亦據證人賴可謙於本院調查時結證屬實,核與證人賴妙貞之證言大致相符;故NS-1758號小客車之車牌應係97年12月21日晚間始發現掉落,堪信為真。至於證人賴妙貞雖向證人甲○○陳稱:前些日子洗車時,車牌才脫落云云。然不能證明係證人賴妙貞之親身見聞,應係因事出突然,證人賴妙貞出於臆測所為之陳述,與事實尚有不符。
(四)證人賴可謙發現車牌掉落時,既已係晚上10時,一般汽車修配廠均已打烊休息,實無從期待證人賴可謙極盡一切努力採取送修的處置方式,其欲留待翌日上班時間始送修,係一般人會加以採取的反應措施,難認有何過失可言。從而,上開小客車於合理時間內送修之前,未能懸掛前車牌,應不可歸責於駕駛人或車輛所有人。
四、綜上所述,異議人上開小客車未懸掛前車牌,非出於故意所為;其前車牌鬆動掉落,係屬偶發事件,依查覺發現時之客觀情狀,亦無法期待立即檢修,難認有何過失可言。原處分機關疏未注意及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第2項規定,就異議人本件違規裁處罰鍰5,400元,並吊銷牌照,尚有未洽;異議人之異議,為有理由,原處分應予撤銷,另由本院為異議人不罰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0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8月17日
交通法庭法官施慶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張齡方中華民國9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