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4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4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425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號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95年7月31日上午11時在本院刑事第9法庭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紀凱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
書記官黃進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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