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72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722號113年度附民字第723號原告 余瓔芬 被告 吳宗諭
王冠翔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刑案113年度訴字第801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素珍
法官陳怡潔法官陳彥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書記官林靖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