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62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86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21日

裁判案由: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訴字第86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陳珮瑛 臺北市○○區○○○路000○000○000號被告 翁詩雅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4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利息。
二、訴訟費用8,480元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於原告分別以附表「假執行擔保金額」欄所示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就附表編號1至3之請求分別為假執行。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經查,兩造簽訂之信用卡用卡須知第28條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故本院有管轄權。
二、被告經合法送達,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㈠被告於110年4月8日向原告請領卡號:0000000000000000之VIS
A信用卡使用,依約被告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被告至民國111年10月25日止累計消費記帳61,889元正未給付,其中58,727元為消費款,1,962元為循環利息,1,200元為依約定條款得計收之其他費用,依約被告除應給付上開消費款項外,另應給付58,727元自111年10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5%計算之利息。
㈡被告經由電子授權驗證(IP資訊:110.28.69.160)於111年3
月8日向原告借款300,000元,約定自111年3月8日起分期清償,原告於當日將該筆款項撥入借款人指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戶(0000000000000000),利息採機動利率計付。並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債務視為全部到期。詎料被告繳納利息至111年12月8日後竟未依約清償本息,計尚欠298,136元(其中282,810元為借款、15,326元為利息)。
依約債務人除應給付上開積欠款項外,另應給付及其中282,810元自111年12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6%計算之利息。
㈢被告經由電子授權驗證(IP資訊:39.10.97.216)於111年4月
12日向原告借款400,000元,約定自111年4月12日起分期清償,原告於當日將該筆款項撥入借款人指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戶(0000000000000000),利息採機動利率計付。並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債務視為全部到期。詎料被告繳納利息至111年11月12日後竟未依約清償本息,計尚欠413,207元(其中391,885元為借款;21,322元為利息)。依約債務人除應給付上開積欠款項外,另應給付及其中391,885元自111年11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6%計算之利息。前開欠款迭經原告催討未果,爰依信用卡契約、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如主文。
二、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出信用卡線上申請專用申請書、用卡須知、持卡人計息查詢、繳款利息減免查詢、客戶消費明細表、信用貸款申請書、信用貸款、帳務明細、放款客戶利率查詢、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約定書等件為證,核屬相符。又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信用卡契約、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另原告陳明願供擔保,以代釋明,聲請宣告假執行,核與規定相符,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四、本件訴訟費額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金額。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薛嘉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書記官王文心附表:
編號產品應給付金額(新臺幣/元)計息本金(新臺幣/元)年利率計息起迄日假執行擔保金額(新臺幣/元)1信用卡61,88958,72715%111年10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20,6302小額信貸298,136282,81016%111年12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99,3793小額信貸413,207391,88516%111年11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137,736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