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7號聲請人 柯志昌
柯怡君 柯香君 共同代理人 柯朱桂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1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
民事庭法官林淑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
書記官王鵬勝┌────────────────────────────────────────────────┐│附表:100年度除字第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2│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3│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4│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5│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6│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7│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志昌│├──┼──────────────┼────────────┼────┼───┼────┼───┤│008│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怡君│├──┼──────────────┼────────────┼────┼───┼────┼───┤│009│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怡君│├──┼──────────────┼────────────┼────┼───┼────┼───┤│010│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怡君│├──┼──────────────┼────────────┼────┼───┼────┼───┤│011│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怡君│├──┼──────────────┼────────────┼────┼───┼────┼───┤│012│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香君│├──┼──────────────┼────────────┼────┼───┼────┼───┤│013│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0│未記載│1│1000│柯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