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32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32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郭堂杏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63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郭堂杏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理由郭堂杏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林欽章法官唐光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呂安茹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郭堂杏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1級毒品)│(施用第1級毒品)│(施用第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05.24│100.05.24│100.05.19│├────────┼─────────┼─────────┼─────────┤│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毒│臺中地檢100年度毒│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833號│偵字第2833號│偵字第1829、1955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100年度訴字第3343│100年度訴字第3343│100年度訴字第2645││事│案號│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0.12.30│100.12.30│100.12.05│├─┼──────┼─────────┼─────────┼─────────┤││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確├──────┼─────────┼─────────┼─────────┤│定││100年度訴字第3343│100年度訴字第3343│101年度上訴字第143││判│案號│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12.30│100.12.30│101.01.3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5850號│臺中地檢101年度執│││(編號1-2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字第3073號│││發監101.7.21-103.9.20│(編號3-4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發監││││101.3.21-101.7.20│└────────┴───────────────────┴─────────┘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郭堂杏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1級毒品)│(販賣第2級毒品)│(幫助施用第1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年6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05.19│100.02.05│100.03.2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毒│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第12208號││年度案號│偵字第1829、1955號││├─┬──────┼─────────┼─────────┬─────────┤││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0年度訴字第2645│101年度上訴字第403│100年度上訴字第403││事│案號│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0.12.05│101年4月5日│101年4月5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101年度台上字第│101年度台上字第│101年度台上字第││判│案號│2224號│3064號│306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5.03│101.06.14│101.06.1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7839號│││字第5912號(編號│(編號5-6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3-4應執行有期徒刑1│發監│││年)│104.6.21-112.8.24│││發監││││103.9.21-104.6.20││└────────┴─────────┴───────────────────┘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郭堂杏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1級毒品)│(施用第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05.16-100.05.│100.05.16~100.05.││││17│1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毒偵字第2497號│││年度案號│││├─┬──────┼─────────┬─────────┼─────────┤││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101年度上訴字第│101年度上訴字第333│││事│案號│333號│號│││實││││││審├──────┼─────────┼─────────┼─────────┤││判決日期│101.04.11│101.04.1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101年度上訴字第333│101年度上訴字第333│││判│案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04.30│101.04.11│││││(上訴期間屆滿)│(宣判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5750號││││(編號7-8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發監││││101.7.21-10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