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侵上訴字第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侵上訴字第89號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柯鴻毅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5月2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國忠
法官李雅俐法官陳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皓凡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