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5年度北簡字第13706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北簡字第13706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丁駿華
被   告  周家昌
       周家隆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繼承行為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官郭力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書記官陳福華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