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804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0月23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俊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0月23日
書記官林香如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804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0月23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林俊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0月23日
書記官林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