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4年度訴緝字第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4年訴緝字第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四年度訴緝字第六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四二七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甲○○共同連續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拾月,緩刑參年。
事實
一、甲○○與其配偶 張家鳳 (業經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六六一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四年確定)自民國九十年六月間起,共同在南投縣南投市○○路○○○號設立「休閒家族影碟館」,經營錄影節目帶之出租、買賣業務,並以張家鳳之名義登記為負責人。其等二人明知如附表所示「烏龍大反擊」等部影片,係各如附表所示之著作權人即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商迪士尼公司)等公司所擁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物,竟基於意圖銷售之概括犯意聯絡,自九十一年八月間某日起,向不詳姓名年籍之人購入前開影片之盜版影音光碟片作為母片,而在上開影音館內,未經授權,連續以其等所有之電腦、燒錄機、及空白光碟片,擅自非法燒錄重製如附表所示之光碟片若干片,重製完成後,即貼上標籤條碼辨識,後再以每二片(按每一部影片原則上有二片光碟片,即上、下二集為一套)新臺幣(下同)一百元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人圖利。甲○○與張家鳳復自九十一年九月上旬某日起,以月薪二萬元之代價僱用 張麗玉王俊傑 (均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易字第四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二年確定),四人共同基於意圖銷售之概括犯意聯絡,由甲○○、張家鳳與張麗玉在上開影碟館內,續以相同方法燒錄重製如附表所示之光碟片若干片後,再由張麗玉與王俊傑以前開價格販賣予不特定人圖利。嗣於九十一年十月七日十一時許,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於上開影音館內搜索查獲,並扣得用來燒錄重製盜版光碟之燒錄機三組、如附表所示已經燒錄重製完成、但尚未賣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二百六十二片(另有三千一百八十八片關於布袋戲之影音光碟部分,未據告訴、起訴)、預備用來燒錄重製盜版光碟之空白光碟片一百三十二片、預備用來黏貼辨識之條碼二捲、預備用來包裝盜版光碟之光碟棉套二包、及記載盜版影音光碟片銷售情形之紫色筆記簿一本,以及用來紀錄店內其他光碟出租營業情形之筆記簿二本、日報表二本、與向「囿昌實業有限公司」進貨(含光諜片、棉套、清潔片、貼紙、保存盒等商品)而取得之出貨單二十四張。
二、案經如附表所示之著作權人美商迪士尼公司等公司委由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報告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職權告發後令轉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理由
一、訊據被告甲○○(下稱被告)對於右揭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核與共同被告張家鳳、張麗玉、王俊傑等人於其等案件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時供述之情節相符,有各該筆錄影本附卷可稽,再被告確有參與經營「休閒家族影碟館」一節,並經證人 陳泰芳 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訊問時,證稱:「中龍科技公司」與「休閒家族影碟館」簽約之契約書,係由甲○○交付等語足憑,且扣案之「囿昌實業有限公司」九十一年九月十五日、二十四日進貨單係由甲○○簽收,另記載於扣案(有雪景封面)筆記簿末頁關於「DVD、VCD存量報告表」之紀事,亦蓋有甲○○之印章,參酌上開各情,足認被告甲○○確有與被告張家鳳共同經營「休閒家族影碟館」,而共同參與上開重製犯行。此外,復有附表所示之著作權人即美商迪士尼公司等公司之著作權證明文件附卷可稽,及有被告張家鳳自承為其與其配偶甲○○所有用來燒錄重製盜版光碟之燒錄機三組、如附表所示已經燒錄重製完成、但尚未賣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二百六十二片、預備用來燒錄重製盜版光碟之空白光碟片一百三十二片,及記載盜版影音光碟片銷售情形之紫色筆記簿一本,以及條碼二捲、光碟棉套二包扣案足佐。另附表所示之二百六十二片光碟片經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結果均係燒錄機所燒製之光碟片,有該基金會於九十一年十月七日之鑑識報告乙紙附卷可參,堪認被告自白自與事實相符。再依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第九條及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一條規定,美國人之著作係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對象。故本案上開迪士尼公司等七家美國公司之視聽著作即扣案光碟內之各影片,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亦無疑義。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已堪予認定。
三、查被告行為後,著作權法業經二度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九十三年九月一日修正公布,並自公布日起施行,依據修正後即現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意圖銷售而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其法定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如與被告行為時即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其法定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相互比較,自以現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之處罰為重。是核被告所為,依據刑法第二條但書之規定,係犯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之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至於其銷售交付重製光碟之低度行為,已被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高度行為所吸收,而不另論罪。再被告多次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行,其犯罪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而為,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又被告甲○○上開犯行之實施,除與其配偶即另案被告張家鳳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而為共同正犯之外,其等自九十一年九月上旬僱用共同被告張麗玉及王俊傑之後之犯行,亦與共同被告張麗玉及王俊傑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爰審酌被告並無前科之品行、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罪情節、犯罪時間歷時約三個月及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犯罪情狀,量處有期徒刑十月。又被告並無前科紀錄,此有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其經此偵、審程序及刑罰之宣告,應已足促其心生警悌,諒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三年,用啟自新。至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片二百六十二片,為被告與其配偶張家鳳所有,且為本案犯罪所得之物,及燒錄機三組、紫色筆記簿一本,係被告與其配偶張家鳳所有並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另空白光碟片一百三十二片、條碼二捲、光碟棉套二包,則係被告與其配偶張家鳳所有並預備供犯罪所用之物,本應依刑法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宣告沒收,惟因此部分扣押物,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六六一號案判決宣告沒收確定,爰不另為沒收之諭知,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之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第十一條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七十四條第一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添興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林純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日「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所犯法條: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五份,或其侵害總額按查獲時獲得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中文片名著作權人數量(片)
一烏龍大反擊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
二天才一族同右四
三絕世英豪同右六
四夢不落帝國同右八
五麻雀變鳳凰同右二
六玩具總動員二同右二
七冰狗任務同右八
八神隱少女同右十
九心靈殺手同右六
十怪獸電力公司同右八
十一麻辣女王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二
十二 哈利波特 同右一
十三貓狗大戰同右四
十四AI人工智慧同右三
十五八腳怪同右二
十六拿命線索同右二
十七瞞天過海同右二
十八 史酷 比同右八
十九時光機器同右二
二十間接傷害同右二
二一好戲上場同右二
二二魔咒女王同右四
二三美國詐炮同右五
二四忘了我是誰同右九
二五衝出封鎖線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二
二六叫我第一名同右六
二七開膛手同右二
二八情人眼裡出 西施 同右二
二九案藏玄機同右四
三十怒海潛將同右二
三一小卒立大功同右四
三二重返榮耀同右二
三三捍衛戰警同右八
三四冰原歷險記同右六
三五女人至上同右二
三六美麗境界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三
三七狙擊殺手同右六
三八美國派同右二
三九門當父不對同右二
四十巔峰極限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二
四一一家之鼠同右十
四二惡靈十三同右四
四三蜘蛛人同右八
四四顫慄空時同右四
四五MIB星際戰警同右四
四六甜姐不辣同右四
四七魔鬼複製人同右二
四八臥虎藏龍美商哥倫比亞三星家庭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二
四九00七縱橫天下美商聯美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二
五十他不笨他是我爸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八
五一魔戒首部曲同右九
五二驅魔人同右二
五三迫在眉梢同右四
五四極速風暴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八
五五獵風行動同右六
五六終極土匪同右二
五七 哈特 戰爭同右二
五八勇士們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四
五九將軍的女兒同右二
六十 布蘭妮 要怎樣同右八
六一出情致勝同右四
六二命運交錯同右四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