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45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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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45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459號聲請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法定代理人楊建和代理人 陳淑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4年5月11日以104年度司催字第771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4年8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邱蓮華┌────────────────────────────┐│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45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74NR0000000-0│1│250│├──┼───────────┼───────┼──┼──┤│0002│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76NR0000000-0│1│500│├──┼───────────┼───────┼──┼──┤│0003│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77NR0000000-0│1│150│├──┼───────────┼───────┼──┼──┤│0004│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77NR0000000-0│1│162│├──┼───────────┼───────┼──┼──┤│0005│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80NR0000000-0│1│329│├──┼───────────┼───────┼──┼──┤│0006│中興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081NR0000000-0│1│239│└──┴───────────┴───────┴──┴──┘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書記官鄭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