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7年度繼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7年繼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05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繼字第31號聲請人甲○○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乙○○男、一編號:Z000000000號○路133巷1號)於民國96年本院,聲請限定繼承,本院依法為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陸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繕本)。
中華民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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