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2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履行分割協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訴字第一二○二號
原告丙○○原告丁○○原告甲○○原告戊○○原告乙○○右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鍚耀 律師住高雄市○○區○○路○○○號一四樓之二右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周中臣 律師住高雄市○○區○○路○○○號一四樓之二被告己○○住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分割協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訂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時二十分,於本院民事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林靜梅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陳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