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9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989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至斌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唐禎琪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李明益
法官高若珊法官紀凱峰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桑子樑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9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989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至斌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唐禎琪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李明益
法官高若珊法官紀凱峰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桑子樑中華民國10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