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簡易庭100年度重小字第172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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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0年度重小字第1720號
法定代理人 許榮賢
訴訟代理人 官嘉成
被 告 潘玉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民國100年12月7日
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參仟參佰零玖元及自民國一百年九月
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新臺幣捌佰壹拾元,餘由原
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其承保訴外人 江孫明珠 所有之車號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嗣系爭車輛於民國99年1
月14日9時30分,由訴外人江孫明珠駕駛,行經新北市○○
區○○路口時,遭被告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
,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與系爭車輛發生碰撞
,經送修後計支出必要修復費用新臺幣(下同)16,418元(
含鈑金工資5,512元,材料費3,454元,塗裝費7,452元),
原告已依保險契約賠付被保險人,依法取得代位權等事實,
業據其提出理賠計算書、行車執照、受損照片、估價單及統
一發票各乙份為證。復為被告到庭所不爭,自堪信原告主張
之事實為真實。
二、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又汽車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
之損害,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之2分別定有明文
;另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
減少之價額,復為同法第196條所明定;次按依民法第196條
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固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
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
舊)。查被告因過失不法致系爭車輛受有損害,而原告因承
保系爭車輛,已依保險契約給付被保險人車輛修理費16,418
元,已如前述,則原告主張依保險法第53條規定,代位行使
被保險人對於被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洵屬正當。
茲就原告請求之金額審酌如下:查原告主張系爭車輛受損後
,經送修共計支出修復費用16,418元(含鈑金工資5,512元
,材料費3,454元,塗裝費7,452元)其已依保險契約賠付被
保險人等情,有上開估價單1紙為證,雖被告辯稱修復費用
過高,惟並未提出任何證據以實其辯,依法自難為有利於被
告之認定,是其所辯,顯無足採。又系爭車輛係於92年12月
10日領照使用,此有行車執照影本1件在卷可按,上開修復
費用中之材料費用3,454元部分,係以新品換舊品,揆諸前
述,應予折舊。而系爭車輛至99年1月14日因被告駕車不慎
撞損時止,已實際使用6年1月又4日,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
算申報查核準則,提列折舊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
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
滿1月者,以1月計,為6年2月,其零件已有折舊,據原告所
提出之估價單所載,更新零件之折舊價差顯非必要,自應扣
除,本院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
產折舊率表」之規定,自用小客貨車耐用年數5年,每年折
舊千分之369。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積額,
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十分之九」之計算方法,系
爭車輛就零件修理費用3,454元折舊所剩之殘值為十分之一
即345元。是本件原告所得請求之修理費用為折舊後之零件
費用345元及無需折舊之工資費用12,964元,合計為13,309
元(計算式:345元+12,964元=13,309元)。
三、從而,原告本於侵權行為及保險法代位權之法律關係,請求
被告給付13,309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0年9月23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為有
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依小額訴訟程序而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本件係小額訴訟事件,應依民事
訴訟法第436條之19第1項之規定,確定本件訴訟費用額為1,
000元由被告負擔810元,其餘由原告負擔。
五、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
訟法第436條之23、第436條第2項、第436條之19第1項、第
79條、第436條之20,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官呂安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
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1、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具體內容
。2、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
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
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未於上訴後20日內補提合法上訴理
由書,法院得逕以裁定駁回上訴。
書記官蕭欣怡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