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9191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29191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非訟代理人 賴錫湖 債務人卓 徐秀珠 債務人 卓家豪
一、債務人 卓徐秀珠 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陸佰貳拾捌萬壹仟肆佰肆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本金計算利息、違約金,並應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如對債務人卓徐秀珠之財產為強制執行無效果時,由債務人卓家豪給付之,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卓徐秀珠於民國101年01月12日,邀同債務人卓家豪為保證人,向債權人借款總額度新臺幣700萬元,其中340萬元、240萬、120萬,借期均起於民國101年01月12日至121年01月12日屆滿,利率均約定自貸放日起前24期依本行房屋貸款指標機動利率(按月調整)加碼年率0.58%計付,第25期起依本行房屋貸款指標機動利率(按月調整)加碼年率1.13%計付,及約定如未按期清償逾期六個月以內應按上開利率之一成計算違約金,逾期六個月以上者,應另按約定利率之二成加付違約金。以及提前清償違約金條款:(1)自撥貸自起12個月內清償任一筆借款,按清償借款當日起算前三個月內該筆清償借款所償還之累計本金(不包括月付金攤還部份)金額之1.5%計付,(2)自撥貸自起13~24個月止清償任一筆借款,按清償借款當日起算前三個月內該筆清償借款所償還之累計本金(不包括月付金攤還部份)金額之1%計付,(3)自撥貸自起25~36個月止清償任一筆借款,按清償借款當日起算前三個月內該筆清償借款所償還之累計本金(不包括月付金攤還部份)金額之0.5%計付。
(二)債務人卓徐秀珠對前開借款本息均僅繳納至民國103年08月12日,債權人屢次催索,債務人始終置之不理,依契約規定顯已喪失期限利益,債權人自得請求債務人卓徐秀珠一次清償所欠如「請求之標的及數量」所述之欠款,倘執行無效果時,債務人卓家豪應負清償之責。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戶戶
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動態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
書記官朱小萍附表103年度司促字第29191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2.5│││303592│徐秀珠│8月12日起│││││6元│││││├──┼───┼─────┼──────┼──────┼───────┤│002│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2.5│││214300│徐秀珠│8月12日起│││││9元│││││├──┼───┼─────┼──────┼──────┼───────┤│003│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2.5│││107149│徐秀珠│8月12日起│││││9元│││││├──┼───┼─────┼──────┼──────┼───────┤│004│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2.5│││31014│徐秀珠│8月12日起│││││元│││││└──┴───┴─────┴──────┴──────┴───────┘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03592│徐秀珠│9月1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6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2│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4300│徐秀珠│9月1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9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3│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07149│徐秀珠│9月1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9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4│新臺幣│卓家豪、卓│自民國103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1014│徐秀珠│9月1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