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6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67號聲請人 林育如 (即 翁文琴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62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2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玉蕙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
書記官洪婉菁┌───────────────────────────────────────────────────┐│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6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潤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795102││1│600││├──┼───────────────┼──────────────┼────┼───┼────┼───┤│0002│潤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830978││1│48││├──┼───────────────┼──────────────┼────┼───┼────┼───┤│0003│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404││├──┼───────────────┼──────────────┼────┼───┼────┼───┤│0004│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零股│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