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239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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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易字第23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易字第2398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章廷綸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自由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0一年度易字第二七二號,中華民國一0一年八月八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