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32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323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議霖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字第8697號、101年度執聲字第248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議霖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張議霖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其犯罪時間、最後事實審法院及判決確定日期均詳如附表所示,有上開案件判決書、本院101年度聲字第2094號刑事裁定、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聲請人認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本院認為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郭書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巫惠穎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附表:
┌────────┬─────────────┬─────────────┐│編號│1.│2.│├────────┼─────────────┼─────────────┤│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年6月3日│100年6月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100年度毒偵字第2407號│100年度毒偵字第2407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461號│100年度訴字第246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0年12月23日│100年12月23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461號│100年度訴字第2461號││判決├────┼─────────────┼─────────────┤││判決確定│100年12月23日│100年12月23日│││日期│││├───┴────┼─────────────┴─────────────┤││1.編號1、2之罪,經本院100年度訴字第2461號判決定應執行││備註│有期徒刑11月確定。│││2.編號1至3之罪,經本院101年度聲字第2094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183號。│└────────┴───────────────────────────┘┌────────┬─────────────┬─────────────┐│編號│3.│4.│├────────┼─────────────┼─────────────┤│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7月29日│100年12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100年度毒偵字第3360號│101年度偵字第391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3272號│101年度訴字第64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1年2月24日│101年5月3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3272號│101年度訴字第649號││判決├────┼─────────────┼─────────────┤││判決確定│101年4月30日│101年5月31日│││日期│││├───┴────┼─────────────┼─────────────┤│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5399號│101年度執字第8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