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審簡字第210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審簡字第210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俊賢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16347號),嗣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110年度審易字第204
8號),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劉俊賢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起訴書附表「商品」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原記載「先後於附表所示時間」部分,應更正為「接續於如附表所示時間」;證據部分應補充「被告劉俊賢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含附表)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劉俊賢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就起訴書附表所為先後7次竊取告訴人 徐志源 所管領商品之行為,係基於單一犯意,時間緊接,犯罪方法相同,侵害同一法益,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
,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為接續犯,僅論以一罪。
(二)爰審酌被告任意竊取他人財物,所為實有不該,然慮及被告犯後終知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被告尚未能與告訴人徐志源成立和解以取得告訴人之諒解;兼衡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素行、智識程度、於警詢中自述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及竊取財物之價值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未扣案如起訴書附表編號1至編號7「商品」欄所示之物品,均為被告本案犯罪所得,且並未實際合法發還予告訴人,自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並依同條第3項規定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李巧菱提起公訴,檢察官謝雨青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余欣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朱俶伶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0年度偵字第16347號被告劉俊賢男4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北市○○區○○○街000號5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俊賢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先後於附表所示時間,在臺北市○○區○○○路000號全家便利超商新林森店,徒手竊取店長徐志源管領、陳列在貨架上如附表所示之商品放入隨身口袋之方式竊取得手,僅向店家結帳貝納頌咖啡等物品後隨離開。
二、案經徐志源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劉俊賢於警詢之供述被告有拿取附表所示商品之事實,但辯稱該等商品均有結帳之事實。2告訴人徐志源於警詢之指訴全部犯罪事實。3監視器翻拍照片共30張、被告於附表編號1至7所示時間購物之電子發票證明聯被告竊取附表所示商品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附表所示商品,為被告之犯罪所得,尚未合法發還被害人,請依刑法第38條之3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10月31日
檢察官李巧菱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0年11月9日
書記官賴昀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時間商品1109年12月9日14時52分AirwavesSuper(薄荷口味)1個2109年12月12日14時48分雀巢奇巧酥脆威化巧克1個3109年12月17日14時28分雀巢奇巧酥脆威化巧克1個雀巢佳麗綜合水果糖果1個4109年12月18日14時4分金沙8粒裝精緻禮盒1盒5109年12月23日14時48分雀巢奇巧酥脆威化巧克1個6109年12月24日14時38分雀巢奇巧酥脆威化巧克1個7109年12月31日13時39分 曼秀 雷敦 深唇保濕潤唇唇膏1個共計新台幣5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