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4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一О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4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四一О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