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6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61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楊朝貴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字第1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楊朝貴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楊朝貴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有二個裁判以上,經定其執行刑後,又與其他裁判併合而更定其執行刑者,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原來宣告之數個刑罰計算,而不以當時該數罪所定應執行刑為計算之基準,最高法院59年臺抗字第367號判例可資參照;再最高法院91年度臺非字第32號裁定復認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原定之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後為重,否則與法律之內部界限有悖,亦屬違法。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竊盜等59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並分別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
1份在卷可憑,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編號1至7之罪刑,業經本院於民國
100年12月30日以100年度聲字第1343號刑事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2月,該裁定已於101年1月12日確定(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記載為於100年9月18日確定,為明顯誤載,爰以卷附之本院查詢案件資料紀錄單所載之確定日期為依據);又附表編號8至59之罪亦經本院於10
0年9月19日以100年度易字第470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2月,該判決已於同年12月9日確定,依上開最高法院裁判意旨,本院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之拘束,於定本件應執行刑時,自不得逾6年4月之範圍,是本院認本件合併定其應執行刑為如主文所示,應屬適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楊陵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千慧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附表:受刑人楊朝貴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9年1月20日│99年2月10日凌晨│99年2月10日凌晨│99年10月21日14時││││某時(聲請書誤載│2時7分(聲請書│35分許(聲請書誤││││為凌晨2時7分許│誤載為凌晨某時)│載為99年10月21日││││)││前某日)│├──────┼────────┼────────┼────────┼────────┤│偵查機關年度│彰化地檢100年度│彰化地檢100年度│彰化地檢100年度│彰化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92號│偵緝字第92號│偵緝字第92號│偵字第2605號│├─┬────┼────────┼────────┼────────┼────────┤│最│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簡字第││實││232號│232號│232號│947號││審├────┼────────┼────────┼────────┼────────┤││判決日期│100年3月31日│100年3月31日│100年3月31日│100年4月27日│├─┼────┼────────┼────────┼────────┼────────┤│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簡字第││決││232號│232號│232號│947號││├────┼────────┼────────┼────────┼────────┤││判決確│100年5月2日│100年5月2日│100年5月2日│100年5月23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0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2311號(編││││││號1-7已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2月)││││└──────┴────────┴────────┴────────┴────────┘┌──────┬────────┬────────┬────────┬────────┐│編號│5│6│7│8│├──────┼────────┼────────┼────────┼────────┤│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偽造文書│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0年1月28日凌│100年1月28日凌│100年1月27日│98年8月初某日凌│││晨某時│晨某時││晨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毒偵字第202號│毒偵字第202號│偵字第4034號│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虎簡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353號│353號│196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5月31日│100年5月31日│100年8月2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虎簡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353號│353號│196號│470號││├────┼────────┼────────┼────────┼────────┤││判決確│100年6月13日│100年6月13日│100年9月18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是(聲請書誤載為│否││罰金之案件│││否)││├──────┼────────┼────────┼────────┼────────┤│備註│雲林地檢100年度│同左│同左│雲林地檢101年度│││執字第2311號(編│││執字第14號│││號1-7已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2月)││││└──────┴────────┴────────┴────────┴────────┘┌──────┬────────┬────────┬────────┬────────┐│編號│9│10│11│1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8年9月底某日凌│98年9月初某日凌│98年8、9月間某│98年9月初某日凌│││晨2時(聲請書誤│晨3時許│日凌晨│晨3時許│││載為98年9月初某││││││日凌晨2時)││││├──────┼────────┼────────┼────────┼────────┤│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13│14│15│1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8年9月中旬某日│99年1月28日前之│99年3月25日前某│99年7月3日凌晨│││凌晨2時許(聲請│某日凌晨3時許│日凌晨某時許│1時許│││書誤載為98年月中││││││旬某日凌晨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17│18│19│20│├──────┼────────┼────────┼────────┼────────┤│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7月7日凌晨│99年7月10日凌晨│99年7月14日凌晨│99年7月18日凌晨│││1時許│1時30分許│2時許│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21│22│23│2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7月22日凌晨│99年7月26日凌晨│99年7月30日晚上│99年8月3日凌晨│││1時許│1時30分許│11時30分許│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25│26│27│2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8月7日凌晨│99年8月11日凌晨│99年8月15日凌晨│99年8月20日凌晨│││2時10分許│2時30分許│1時30分許│2時30分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29│30│31│3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年8月26日凌晨│99年12月24日凌晨│99年12月26日凌晨│99年8月至10月間│││1時30分許│2時許│4時5分│某日凌晨1、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33│34│35│3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年8月至10月間│99年8月至10月間│99年8月至10月間│99年8月至10月間│││某日凌晨1、2時│某日凌晨1、2時│某日凌晨1、2時│某日凌晨1、2時│││許│許│許│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37│38│39│40│├──────┼────────┼────────┼────────┼────────┤│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年10月至11月間│99年10月至11月間│99年11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某日凌晨1、2時│某日凌晨1、2時│1月間某日凌晨1│1月間某日凌晨1│││││、2時許│、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偵緝字第35號│偵緝字第35號│偵緝字第35號│├─┬────┼────────┼────────┼────────┼────────┤│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41│42│43│4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年11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99年11月至100年│││1月間某日凌晨1│1月間某日凌晨1│1月間某日凌晨1│1月間某日凌晨1│││、2時許│、2時許│、2時許│、2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45│46│47│4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1月│├──────┼────────┼────────┼────────┼────────┤│犯罪日期│99年5月11日前某│99年7月21日前某│99年8月23日前某│99年6月28日前某│││日凌晨1、2時許│日凌晨1、2時許│日凌晨1、2時許│日凌晨某時許(聲│││││(聲請書誤載為某│請書誤載為99年6│││││時)│月28日前某日凌晨││││││前某時)│├──────┼────────┼────────┼────────┼────────┤│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49│50│51│5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9年10月7日前某│99年11月19日前某│99年3月12日前某│99年8月27日前某│││日凌晨某時│日凌晨某時許│日凌晨某時│日凌晨某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53│54│55│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9年10月7日前某│99年12月24日前某│99年12月27日前某│99年12月30日前某│││日凌晨某時許│日凌晨某時許│日凌晨某時許│日凌晨某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編號│57│58│59│(以下空白)│├──────┼────────┼────────┼────────┼────────┤│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聲│有期徒刑10月(聲│││││請書誤載為8月)│請書誤載為8月)││├──────┼────────┼────────┼────────┼────────┤│犯罪日期│99年12月31日前某│99年9月6日前某│100年1月18日前││││日凌晨某時許│日凌晨某時許│某日凌晨某時許││├──────┼────────┼────────┼────────┼────────┤│偵查機關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雲林地檢100年度│││案號│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偵緝字第35號等││├─┬────┼────────┼────────┼────────┼────────┤│最│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實││470號│470號│470號│││審├────┼────────┼────────┼────────┼────────┤││判決日期│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100年9月19日(│││││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聲請書誤載為同年│││││11月18日)│11月18日)│11月18日)││├─┼────┼────────┼────────┼────────┼────────┤│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100年度易字第│││決││470號│470號│470號│││├────┼────────┼────────┼────────┼────────┤││判決確│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100年12月9日││││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雲林地檢101年度│同左│同左││││執字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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