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7100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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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710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71001號債權人乙○○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傳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債權人據以請求之支票已為提示之釋明之文件。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11月7日
民事庭法官張升星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96年11月7日
書記官陳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