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72號原告戊○○
號被告甲○○
乙○○壬○○丙○○庚○○
辛○己○○
之1丁○○癸○○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7年11月5日上午11點在本院第五法庭開庭。
中華民國97年10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金柱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7年10月8日
書記官黃珮娟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5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572號原告戊○○
號被告甲○○
乙○○壬○○丙○○庚○○
辛○己○○
之1丁○○癸○○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7年11月5日上午11點在本院第五法庭開庭。
中華民國97年10月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金柱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7年10月8日
書記官黃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