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8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80號聲請人 黃楊綾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50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年9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
民事庭法官王炳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書記官許慈郁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股票附表:100年度司催字第5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79NZ-0000000-0│普通股│1│70││├──┼───────────────┼─────────────┼──────┼───┼─────┼───┤│002│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80NZ-0000000-0│普通股│1│47││├──┼───────────────┼─────────────┼──────┼───┼─────┼───┤│003│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81NZ-0000000-0│普通股│1│82││├──┼───────────────┼─────────────┼──────┼───┼─────┼───┤│004│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82NZ-0000000-0│普通股│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