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5年度竹北交簡字第206號刑事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竹北交簡字第206號
檢 察 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羅應淮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
年度偵字第73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羅應淮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之服用酒類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羅應淮有前科素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附卷可稽;其高中畢業之學識程度、職業為保全、未婚
之家庭生活狀況;被告前有1次酒駕紀錄,有上開前案紀錄
表可憑,既明知酒精成分對人之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酒
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險性,
猶再犯本案,足見其毫無警惕之態度;被告吐氣所含酒精濃
度達每公升1.04毫克;駕駛之動力交通工具為自用小客車;
因不勝酒力陷入昏睡,為警攔查時不慎碰撞停放於其前方之
警車,幸無人受傷之公共危險程度;已和解並賠償完畢;兼
衡其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
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
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
提出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並附繕本)。上訴書狀如未
敘述理由,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於本院。
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竹北簡易庭法官傅曉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
書記官陳心怡
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
分之0.05以上。
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5年度偵字第737號
被告羅應淮男5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竹市○區○○路○○○巷○○號3樓之
1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羅應淮(所涉妨害公務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前因公共危
險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以103年度竹交簡字第789號判
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民國103年9月16日易科罰金執
行完畢。竟不知悔改,於104年12月30日下午6時許,在新竹
縣竹北市○○○路某海產店飲用啤酒1瓶,明知飲酒後已不
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仍於同日晚間8時許自該處駕駛車牌
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上路前往其父親住處。嗣於同日
晚間8時28分許,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路與新泰路口時,
因不勝酒力陷入昏睡,將未熄火之車輛停放該處而為警攔查
,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始悉上情

二、案經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羅應淮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
諱,並有酒精測定紀錄表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
、現場及蒐證影片翻拍照片共12張附卷可稽,被告自白與事
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嫌。又被告受有前述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此有本署刑案資料
查註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5年內再故意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
之本罪,請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
檢察官翁貫育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
書記官楊凱婷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
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
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
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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