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7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7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主文甲○○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所示之偽造印章、印文,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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