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689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68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易字第689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第7729號),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甲○○連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自民國89年6月26日起至94年12月31日止,在址設臺北市○○路○段404之1號3樓之嵩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嵩讚公司)擔任業務員,負責收取貨款、貨品運送及客戶接洽等業務,為從事業務之人。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概括犯意,自89年8月10日起至94年12月29日止,連續將其向如附表所示之客戶所收取持有之貨款,共計新台幣(下同)531,954元,以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予以侵占入己。嗣因嵩讚公司發現帳目不符,經向甲○○詢問後,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嵩讚公司訴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令轉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
理由
一、訊據被告甲○○對於上揭犯罪事實,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見本院卷第28、37頁),並經證人即告訴人嵩讚公司總經理乙○○於警詢及檢察事務官詢問時證述明確(見95年度他字第1245號卷第28-30頁、96年度交查字第510號卷第3-4、22、43頁),另有存證信函、員工資料清單、侵占貨款明細、員工資料維護查詢單各1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存入憑證影本4張、指定客戶清單1份、客戶付款聲明書9張、收款明細表及匯興股份有限公司出貨單各1份等附卷可憑(見95年度他字第1245號卷第3、26頁、95年度他字第549號卷10-12頁、96年度交查字第510號卷第23、28-41頁),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侵占之犯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被告行為後,刑法於94年1月7日修正,同年2月2日公布,自95年7月1日施行,刪除第56條連續犯、修正第33條第5款關於法定刑有罰金刑之罪及第41條第1項前段易科罰金之規定。本件被告之犯行,因行為後新法業已刪除連續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新法第2條第1項前段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論以連續犯。是被告前後多次業務侵占之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論以業務侵占罪一罪,並加重其刑。比較刑法第33條第5款修正前後之規定,以修正前刑法較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應適用修正前刑法規定。爰審酌被告前無犯罪紀錄,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行為之手段、次數,所侵占之金額,告訴人所生之損害,及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惟尚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查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7月4日公布,並自96年7月16日施行,本件被告犯罪之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之規定,復無該條例所規定不得減刑之例外規定,應依法減其宣告刑2分之1。又本件被告依行為時之刑法第41條第1項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前段(現已刪除)規定,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倍折算1日,則本件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300元折算1日,經折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900元折算為1日。而修正後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95年7月1日施行前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則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至起訴書附表原記載仁益藥局之4筆侵占金額,分別為1,500元、2,280元、3,260元、1,800元,業經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當庭縮減此部分犯罪事實(見本院卷第34頁),不在起訴範圍,應併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56條(修正前)、第336條第2項、第41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修正前),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俊豪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6年12月1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卓春慧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96年12月19日
書記官汪淑菁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36條第2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地點│時間│應收金額│已收繳回金額│侵占金額│├──┼────┼─────┼────┼──────┼────┤│1│新太藥局│93年9月3日│37,600│32,640│4,960│├──┼────┼─────┼────┼──────┼────┤│2│大安藥房│93年7月7日│96│80│16│├──┼────┼─────┼────┼──────┼────┤│3│大安藥房│93年12月23│300│0│300││││日││││├──┼────┼─────┼────┼──────┼────┤│4│大安藥房│93年12月29│19,200│0│19,200││││日││││├──┼────┼─────┼────┼──────┼────┤│5│新宏祥藥│94年8月24│1,300│1,150│150│││局│日││││├──┼────┼─────┼────┼──────┼────┤│6│三安藥局│94年2月23│160│0│160││││日││││├──┼────┼─────┼────┼──────┼────┤│7│三源藥局│92年7月16│15,040│340│14,700││││日││││├──┼────┼─────┼────┼──────┼────┤│8│德勝藥局│94年2月23│1,500│0│1,500││││日││││├──┼────┼─────┼────┼──────┼────┤│9│嘉新藥局│93年9月21│37,600│0│37,600││││日││││├──┼────┼─────┼────┼──────┼────┤│10│太和藥局│93年9月20│15,965│0│15,965││││日││││├──┼────┼─────┼────┼──────┼────┤│11│太和藥局│94年10月27│24,000│0│24,000││││日││││├──┼────┼─────┼────┼──────┼────┤│12│汎生藥局│93年7月1日│1,152│0│1,152│├──┼────┼─────┼────┼──────┼────┤│13│瑞華藥局│94年10月4│2,500│0│2,500││││日││││├──┼────┼─────┼────┼──────┼────┤│14│大東藥局│93年7月7日│1,152│192│960│├──┼────┼─────┼────┼──────┼────┤│15│信輝藥局│93年7月20│1,152│192│960││││日││││├──┼────┼─────┼────┼──────┼────┤│16│逢春藥局│93年7月8日│1,152│192│960│├──┼────┼─────┼────┼──────┼────┤│17│株一藥局│93年7月26│9,400│3,760│5,640││││日││││├──┼────┼─────┼────┼──────┼────┤│18│四海藥局│94年5月18│1,500│30│1,470││││日││││├──┼────┼─────┼────┼──────┼────┤│19│信樺藥局│93年7月7日│1,152│96│1,056│├──┼────┼─────┼────┼──────┼────┤│20│良有藥局│94年12月29│2,000│0│2,000││││日││││├──┼────┼─────┼────┼──────┼────┤│21│信宇藥局│93年7月1日│1,152│96│1,056│├──┼────┼─────┼────┼──────┼────┤│22│三信藥局│93年7月16│1,152│96│1,056││││日││││├──┼────┼─────┼────┼──────┼────┤│23│健安藥局│89年10月9│11,300│200│11,100││││日││││├──┼────┼─────┼────┼──────┼────┤│24│健安藥局│93年12月7│292│0│292││││日││││├──┼────┼─────┼────┼──────┼────┤│25│健安藥局│93年12月15│1,050│0│1,050││││日││││├──┼────┼─────┼────┼──────┼────┤│26│健安藥局│94年1月29│2,500│0│2,500││││日││││├──┼────┼─────┼────┼──────┼────┤│27│全德藥局│94年8月23│2,500│0│2,500││││日││││├──┼────┼─────┼────┼──────┼────┤│28│後潭藥局│94年8月8日│2,000│0│2,000│├──┼────┼─────┼────┼──────┼────┤│29│吉民藥局│93年7月19│1,152│192│960││││日││││├──┼────┼─────┼────┼──────┼────┤│30│祈德藥局│93年12月9│752│0│752││││日││││├──┼────┼─────┼────┼──────┼────┤│31│頂安藥局│93年7月8日│1,152│96│1,056│├──┼────┼─────┼────┼──────┼────┤│32│協達藥局│93年7月16│1,152│288│864││││日││││├──┼────┼─────┼────┼──────┼────┤│33│大源藥局│94年4月22│280│0│280││││日││││├──┼────┼─────┼────┼──────┼────┤│34│佑安藥局│93年7月7日│1,152│96│1,056│├──┼────┼─────┼────┼──────┼────┤│35│天壽堂藥│94年5月31│48,000│24,000│24,000│││房│日││││├──┼────┼─────┼────┼──────┼────┤│36│一生西藥│93年7月20│1,152│192│960│││房│日││││├──┼────┼─────┼────┼──────┼────┤│37│恆生藥房│93年7月19│1,152│192│960││││日││││├──┼────┼─────┼────┼──────┼────┤│38│恆生藥房│94年11月21│48,000│0│48,000││││日││││├──┼────┼─────┼────┼──────┼────┤│39│崇愛藥局│93年6月30│1,152│576│576││││日││││├──┼────┼─────┼────┼──────┼────┤│40│崇愛藥局│93年9月30│37,600│24,000│13,600││││日││││├──┼────┼─────┼────┼──────┼────┤│41│井上藥局│93年7月16│1,152│96│1,056││││日││││├──┼────┼─────┼────┼──────┼────┤│42│永光藥局│93年7月21│1,152│96│1,056││││日││││├──┼────┼─────┼────┼──────┼────┤│43│惠仁藥局│94年9月2日│1,120│0│1,120│├──┼────┼─────┼────┼──────┼────┤│44│仁愛藥局│93年7月20│1,152│96│1,056││││日││││├──┼────┼─────┼────┼──────┼────┤│45│上方藥局│94年6月1日│14,400│0│14,400│├──┼────┼─────┼────┼──────┼────┤│46│忠原藥局│93年7月19│1,152│96│1,056││││日││││├──┼────┼─────┼────┼──────┼────┤│47│威仁藥局│93年7月19│1,152│96│1,056││││日││││├──┼────┼─────┼────┼──────┼────┤│48│富星藥局│93年7月19│1,152│96│1,056││││日││││├──┼────┼─────┼────┼──────┼────┤│49│大生藥局│94年1月24│10,500│0│10,500││││日││││├──┼────┼─────┼────┼──────┼────┤│50│大生藥局│94年1月27│24,000│0│24,000││││日││││├──┼────┼─────┼────┼──────┼────┤│51│茂恩藥局│93年7月14│1,152│192│960││││日│││││││││││├──┼────┼─────┼────┼──────┼────┤│52│勝泰藥局│93年7月20│1,152│96│1,056││││日││││├──┼────┼─────┼────┼──────┼────┤│53│桂賓藥局│93年12月24│6,000│0│6,000││││日││││├──┼────┼─────┼────┼──────┼────┤│54│桂賓藥局│94年5月17│1,250│0│1,250││││日││││├──┼────┼─────┼────┼──────┼────┤│55│天祥藥局│93年7月19│1,152│96│1,056││││日││││├──┼────┼─────┼────┼──────┼────┤│56│南方藥局│93年7月19│1,152│96│1,056││││日││││├──┼────┼─────┼────┼──────┼────┤│57│南方藥局│94年3月11│1,800│0│1,800││││日││││├──┼────┼─────┼────┼──────┼────┤│58│逢生藥局│89年8月10│20,712│2,725│17,987││││日││││├──┼────┼─────┼────┼──────┼────┤│59│逢生藥局│94年4月15│70│0│70││││日││││├──┼────┼─────┼────┼──────┼────┤│60│順安藥局│93年7月8日│1,152│96│1,056│├──┼────┼─────┼────┼──────┼────┤│61│博登藥局│93年7月21│1,152│96│1,056││││日││││├──┼────┼─────┼────┼──────┼────┤│62│博登藥局│93年7月8日│1,152│192│960│├──┼────┼─────┼────┼──────┼────┤│63│鎮北藥局│93年7月12│1,152│192│960││││日││││├──┼────┼─────┼────┼──────┼────┤│64│慶輝藥局│93年7月19│1,152│0│1,152││││日││││├──┼────┼─────┼────┼──────┼────┤│65│本洲有限│93年1月9日│62,256│0│62,256│││公司│││││├──┼────┼─────┼────┼──────┼────┤│66│本洲有限│93年6月2日│62,256│0│62,256│││公司│││││├──┼────┼─────┼────┼──────┼────┤│67│奇興有限│92年2月17│64,800│0│64,800│││公司│日││││├──┼────┼─────┼────┴──────┴────┤││總計││共計:531,9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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