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6482號
法定代理人 桂先農
上列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張瑞娟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債權人 陳報之 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瑞娟已死亡,請陳報最新合法法定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6482號
法定代理人 桂先農
上列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張瑞娟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債權人 陳報之 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瑞娟已死亡,請陳報最新合法法定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