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0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06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107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律廷選任辯護人周復興律師被告李宥炘
王振宇 賈尚運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0月6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蔡美華
法官王詩銘法官陳怡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貴卿中華民國105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