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朱文良
楊宗達黎氏翠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於民國102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刑事第二十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永村
法官蔡書瑜法官李爭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書記官王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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