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8年簡上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七號
上訴人 林翠屏 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俞慧君~B法官洪舜帆~B法官楊智勝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陳香君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8年簡上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七號
上訴人 林翠屏 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俞慧君~B法官洪舜帆~B法官楊智勝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陳香君